一,导读。
《武冈州志.卷十.吏书.奉禄》载:“知州奉银八十两……门子二人,存工食银十二两。”
门子就是门卫,每个门卫的年薪只有6两银子。在各级政府衙门,编外人员多于编内人员。有给官员抬轿子的轿伞夫,有晚上给官员打灯笼的灯笼夫,有给官员赶马车的马伞夫,有给官员做饭菜的膳夫……他们的年工资都只有6两到6点5两。下图是海洋博物馆收藏的两枚清代银锭。
到了雍正二年,就是1724年,随着清朝步于盛世,清朝实行了高薪养廉制度。雍正曾经坦言:“因官吏贪脏,时有所闻,特设此名,欲其顾名思义,勉为廉吏也。”
武冈知州一年的养廉银竟高达九百两。年薪是八十两。两者两比,令人震惊!
但在武冈州,只有知州、州同、吏目、巡检有养廉银。
二,断句。
武冈州志.卷十.吏书.奉禄。
知州奉银八十两(原额八十五两六钱八分四厘,顺治十四年裁五两六钱八分四厘),心红纸张银二十两(康熙十七年全裁),油烛银十一两,迎接上司旗帜银十两(顺治十四年全裁),修宅家具银二十两(顺治九年全裁)。
州同奉银六十两(原额七十七两八分四厘,顺治十四年,裁银一十七两八分四厘。
吏目奉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。
学正、训导奉银视吏目升级后加官奉银四十八两四钱,二分各得八品奉银四十两(康熙四年,裁训导,十九年复设,每年于学正编奉内分支银十五两七钱六分。乾隆元年,学正、训导加正从八品级,各给全奉四十两,除分支额编外各加品奉二十四两二钱四分。
巡检奉银视吏目。
雍正。
年增加武冈州知州养廉银九百两,州同养廉银六十两,吏目养廉银六十两。
吏胥。
知州书办十二人,原额每人工食银十两八钱。顺治九年,每人裁银四两八钱,康熙元年全裁。
门子两人,存工食银十二两。
库子四人,存工食银二十四两。
仓书一人,库书一人,康熙元年全裁。
民壮十六人,原额五十人。顺治十六年奉裁二十人,雍正八年奉拨宝庆理猺同知亚人。雍正十二年,奉裁九人,实留十六人,存工食银九十六两。详兵书。
皂隶十二人,原额十六人,雍正六年奉拨给四人工食给仵作,实留十二人,存工食银七十二两。
仵作二人,存工食银十二两。学习仵作二人,存工食银十二两。
马快八人,存工食银四十八两。
轿伞夫七人,存工食银四十五两。
禁卒八人,存工食银四十八两。
灯笼夫四人,雍正五年全裁。
州同书办一人,工食银全裁。
皂隶六人,存工食银三十六两。
马伞夫二人,存工食银十二两。
门子一人,存工食银六两。
学正学书一人,工食银全裁。
门斗三人,存工食银二十一两六钱。
斋夫三人,存工食银三十六两,与训导共。
膳夫三人,存工食银二十两。
训导、门斗二人,斋夫三人,工食银全裁。
吏目书办一人,工食银全裁。
门子一人,存工食银六两。
皂隶四人,存工食银二十四两。
马夫一人,存工食银六两。
石门司硖囗巡检书办各一人,工食银全裁。
皂隶各二人,共存工食银二十四两。
弓兵共十七人,原额三十五人,共存工食银一百三两七钱。详兵书。
蓼溪司、紫阳司,乾隆二十五年,四十七年省全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