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是这样的,最近我在旅途中碰到一位前去信访局告状的一位大姐,她说她有冤情需要告状,我说你要申冤为啥不到法院。她说法院是有钱人去的地方,我觉得很惊奇,现在怎么还有这么多冤案。大姐看我不像坏人,就很信赖地让我看了她的状子。哇塞!写的可真多啊!
我问这位大姐你写这么多有人看吗?大姐摇头道,不肯看,但这是事实,向上面反映反映出出心中的恶气。现在我就把这位大姐的诉状简要摘录下来,供和我一样感兴趣的朋友们一览。——
本人,汉族,丈夫是河南省第三监狱劳动服务公司职工(备注:老家是外地汝州的一个山村,因为,父亲18岁时参加过解放战争,后来就转业到了禹州工作。当时他父亲参加***够二十年,也就是她丈夫18岁的时候,被招来当了工人,老家还有一位哥哥,和一位姐姐)。
丈夫在河南省第三监狱仓库一直干装卸工(最近装卸也改成自动化了,可惜她的丈夫没有等到这一天)。2019年10月,单位体检,查出丈夫心肌缺血。为了调养身体,曾向公司申请,调换适合与自己身体条件相适合的工作岗位(天真的想法,终会酿成大祸,俗语下力不挣钱,挣钱不下力,老实把脚的人终会因此而酿成大祸,一方面想挣俩钱贴补家用,一方面又要调养身体,在这个世界上岂能两全其美)。
2019年10月11日,经祁狱长协调,由装卸工岗位调入红星小区门卫岗位。在此期间身体健康,由一起值班的同事为证。2020年1月1日,公司忽然违章作出决定。调丈夫到红星小区暖气交换站岗位(工作需要,不要问为什么,端别人的饭碗听别人调遣)。得到丈夫的拒绝,丈夫辩驳说,我调岗位是经祁狱长协调的,适合我的身体条件,我不适合噪音,对我身体有重要影响。公司对丈夫的请求不屑一顾,决定强行让丈夫换岗。正如丈夫所料,在暖气交换站岗位不足壹个小时,就发生了丈夫预料之中的事故。丈夫晕倒在暖气交换站门口了。将近壹点钟的时候,我同往常一样在小区打扫卫生,忽然扫地的同事叫我(小区规定早上扫一次地,中午扫一次地)丈夫出事故了。我赶忙跑去的时候,120急救完,让我上车后,一同拉往第二人民医院。从2020年1月1日12:49抢救到15:未能脱离生命危险。医生告诉我,情况不好,随时心脏就停止工作。我赶忙给医生签了字,由急救车拉往禹州人民医院抢救。在重症监护室从16:37抢救到1月6日11:19未能脱离生命危险。医生告诉我,情况严重,我给医生签了字后,转上级医院抢救。到了郑大一附院,先在门诊部抢救,而又送往住院部手术治疗。先后做了三枚心脏支架手术。才勉强保住性命。经医生诊断,噪音是诱发心脏病的重要原因:心脏很有可能跟噪音共鸣,时间就是生命,医生嘱咐,照顾好重病号,随时都会有危险情况发生,和以往的心肌缺血发生了质变。2021年1月1日,因心梗复发,在禹州人民医院抢救,经医生诊断,是壹年前心脏支架手术问题,转院单上标明。转入郑大一附院,又做一枚支架手术,才又保丈夫一次性命。
2021年12月12日,因心梗复发,在第二人民医院抢救,因病情太严重。2021年12月13日,转入许昌中心医院。2021年12月15日,在中心医院医治无效死亡。
在此过程中,由丈夫晕倒前值的满勤班,干的满勤工为证。由丈夫在一起工作的同事为证,由丈夫居住地的居民为证。由丈夫动手术的病历为证。劳动服务公司蔑视丈夫的请求:1.由心肌缺血,一直向公司申请调换装卸工岗位,迟迟得不到解决。2.经祁狱长协调后,公司依然违章作业,强行调岗位到对丈夫身体有重要危险的噪音暖气交换站。3.丈夫是在公司强行的工作岗位晕倒。从而导致自身病情加重,担当着手术的风险,直致死亡。丈夫死后,我多次与劳动服务公司反映情况。公司迟迟不予解决。企图逃避责任,妄想不了了之。无视法律的尊严,与国家政策相悖。
在我绝望无助的时刻。我相信真理,相信领导。丈夫晕倒这一年多来,一直在死亡线上挣扎。我为了保全丈夫性命,倾入所有家产,负债叁拾来万圆。欠债必还,天竟地义。欠我丈夫命的劳动服务公司,违章作业,强制调岗,与法难容,我恳请领导以实事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维护我个人的合法权益。按照法律规定,给我个人补偿经济损失。
我初入写作大门,才术学浅,也叙述不好案件的真实情况,望读者见谅!不过我是见到了真人、抄录了真材料。我叫沁田,欢迎热心人前来讨论,会有更多好帖子等着好心人分享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