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报挂失身份证,通常需要以下资料:
1、身份证丢失人的身份证号码;
2、身份证丢失人的姓名;
3、身份证丢失人的住址(部分地区可能需要);
4、身份证丢失人的联系方式(部分地区可能需要);
5、报警回执单(部分地区可能需要,即在当地派出所报案后取得的回执单)。
在办理登报挂失手续时,以下是一些具体步骤:
1、准备好上述资料;
2、到当地报社或通过报社的官方网站、客服电话等渠道咨询挂失登报的具体要求和流程;
3、按照报社的要求撰写挂失声明,一般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挂失原因、声明作废等;
4、将挂失声明和所需资料提交给报社,并支付相关费用;
5、等待报纸刊登挂失声明。
需要注意的是,各地登报挂失的要求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,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报社或相关部门,挂失声明见报后,丢失的身份证即视为正式挂失,之后,您应尽快到当地公安机关补办新身份证。
更新于:1个月前